受理科室:劳动关系科
内容:
1、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劳动合同签订、续订需要双方在劳动合同书和劳动手册上签名、盖章认可,然后到我科办进行鉴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合同鉴证要收取一定费用,费用包括合同工本费1.50元和合同鉴证费5元/人。
2、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表格送一份到我科办以备案。
3、职工调动工作的。应先跟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到我科办进行鉴证。
4、用人单位有自行拟制劳动合同书的权利。用人单位自行拟制劳动合同书需送两份劳动合同书样本到我科办进行审查和备案。
5、集体劳动合同鉴证。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签订集体劳动合同,需送一份集体劳动合同到我科办进行审查和登记。



